【異史氏曰】我們都知道在學生學習過程中,教師應該是指導者、幫助者。如何指導與幫助?前提是充分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態,或者說是在充分了解學生的學習基礎上形成的有助于學生改善學習的反饋評價機制,這樣才可以讓不同類型學生的學習有進步,或者說有能夠看得到。我的理解教師要成為一個批判者,首先要成為一個學習者,如果不學習相關的知識,就不知道自己的問題在哪里,那么你如何去舍棄自己過去認定的那一套?我以為這是我們必須認識到的一個基本的問題。因為我們今天各學段的“新課程”方案、“新課程”標準都已經頒布實施。義務教育階段的麻煩在哪里?新教材沒有跟上,一般而言與新課標配套的教材至少要隔個一兩年,甚至要三年以后才可能印行。課標要求在這兒,這就有個如何用“老教材”落實“新課標”的問題擺在各位面前。無論各位愿意不愿意,這個問題就在那里,如果我們具備一點批判意識,就必須花心事去研究這個問題。
哈蒂說貫穿于這本書的主題是我們必須保持學習的優先地位,并且以教學對學生產生的影響作為思考教學的根本。帶給我們的思考是:保持對學習的優先地位,是否可以理解為教學必須以學習為中心,必須關注學生如何學?我以為這從“教學”這個詞的結構上也是可以理解的,教學,作為動賓結構,就是要教學生學,要關注學生的學習,也就是說做教師的必須審視教學過程中對學生發揮的積極影響。如果沒有自我審視,就難以有效地推動學生的學習,也很難讓他們看到自己在原有基礎上的進步。強調的看得到的進步,不僅僅要關注是過程,過程是為結果服務的,過程做得再好,沒有結果也是白搭。所以 教學目標的設定和陳述相當重要。只有理解了這一點,才能夠理解為什么哈蒂在充分研究學生的案例的基礎上還要再做一本給教師的書。
我們的所謂研究往往是憑著經驗,憑著熱情,而對科學研究的基本要求與規范沒有足夠的重視,尤其不重視數據分析。雖然張劍平老師在分享的時候專門對效應量做了了一個闡釋,我想有些老師依然還是不理解到。簡單來說,所謂的效應量從教學的角度來講就是學生離學習目標學習結果的距離到底差多少。另一方面我們內心也是是明白的,這就是學生跟學生是有差別的,任何一個學生的學習跟學習目標或者說教學目標是有距離的。只不過我們是憑直覺判斷的。教育研究光有直覺不行,還要重視數據分析,用數據說話。我接觸的不少專家認為聽課評課是不要關注數據的,也不主張用觀察量表。而我認為如果評判要是公正公平的,就要有一個基本的標準,如果沒有一個基本標準,那就是張老師說好,凌老師可能說不好。為什么會這樣?是因為張老師有張老師的標準,凌老師有凌老師的標準。但是用了課堂觀察量表,或者我們緊扣住教學目標的達成度來評估一個教師的教和他班上的學生的學的時候,那就相對客觀了,因為有個標準在哪里。這就又帶來了另外一個問題,教學目標的設定跟陳述是不可以隨便的,至少我跟各位朋友要強調的是,教學目標千萬不是從教師指導用書那邊抄過來的,也不是從所謂名師的那個教案中復制粘貼過來的。我是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做老師的,那個時候大家就強調要吃“透大綱,吃透教材,吃透學生”。我認為這“三個吃透”在今天依然不過時,這就是基本的教學規律。教材是根據課程標準編制的,教學是用教材來教的,教學是面對具體的學生的。試問,如果教學目標就是抄來的,而不是自己研究課程標準,研究教材,研究學生編制出來的,教學能夠有針對性嗎?《可見的學習》在談效應量的時候呈現了一張圖:六大類影響因素的效應量。這張圖告訴我們,教師的影響力是0.49,課程(也可以理解為教材,教材的背后是課程標準)是0.45,而教學是0.42, 學生個的人因素是0.40,家庭的影響是0.3,學校的影響只有0.23。這張圖印證了教師是教學過程中最重要的影響力量的論斷。學生學得好不好,決定的因素在教師。每當我們談及這個判斷時,是會遭到許多老師的圍攻的。因為這會讓我們想到那句很不愿意聽的“沒有學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廣為流傳的話。這句話有沒有問題?這句話我也批判過,因為太絕對了。但是這句話有沒有道理,肯定也有一定的道理。為什么?對不同的學生你要采用不同的教法,從這個角度來講,教師是對學生的影響是起關鍵的作用的。我在好幾個場合請老師們說說這張圖的意思,基本說不到。所以,我還是要說,不要動不動埋怨學生。